國際學生辦法
一、 先修班入學辦法 1. 申請資格: 政府立案之公、私立大學或研究所畢業之外國學僧 (在學年數至少16年)。 2. 申請手續: 繳交:相片二張 報名表(請向研究所教務處索取) 畢業証書、成績單 中(或英)文自傳 師長推薦函 3. 經研究所師長面試通過後,得以進入研究所先修班就讀。 4. 修學學分: 先修班必修中文,但不計算學分,唯修滿一年後,方可參加研究所碩士班考試。 5. 先修班在學期間以二年為限。 6. 其他有關教務,學務等未盡事宜同本籍生。
二、 碩士班入學辦法 1. 報名資格: 1) 政府立案之公、私立大學或研究所畢業之外國學僧 (在學年數至少16年)。 2) 學中文至少一年以上。 2. 報名手續: 繳交: 報名表(請向研究所教務處索取) 大學畢業証書、成績單(研所先修班同學免繳) 先修班成績單(限先修班同學) 中文自傳四百字以上 佛學報告 (中文:2,000字以上; 英文:10,000字以上) 3. 考試科目 1) 筆試:佛學中文 2) 口試
三、 外籍學生修學學分規定: 1. 三年需修滿24學分(先修班所開之中文課程不算學分)。 2. 畢業論文6學分。
四、 論文提交辦法 1. 研二上學期末: 提交論文題目,提出指導老師名單。 2. 研二下學期中: 資格考: 1‧中文; 2‧佛學 3. 研二下學期末: 論文構想審查 4. 論文字數: 30,000字以上。 5. 其他論文提交手續與本籍生同。
五、 外籍生必需在圓光佛學院僑生會中留有各項証明文件,本所應有複本,繳交文件內容參閱僑生會之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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